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暨2022年9-10月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15  阅读次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组反馈的检查结果,结合我校第一届“实验室安全月”相关活动安排和《安徽农业大学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学校于9月底发布了《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各单位对检查结果中反馈的我校实验室所存在的共性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并结合每月开展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将检查及整改情况写入当月安全隐患整改台账,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本次各单位自查出实验室安全隐患55项。已完成整改47项;正在整改(含待整改)的隐患8项,其中本科教学实验室2项,科研实验室5项,教学科研共用实验场所1项。

2.正在整改(含待整改)的8项实验安全隐患中,有1项是第六次上报,1项是第三次上报,其余均为本次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正在整改(含待整改)的8项实验室安全隐患分布在农业园管理中心(2项)、生命科学学院(2项)、理学院(1项)、工学院(1项)、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1项)、新农村发展研究院(1项)。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对正在整改(待整改)的隐患进行现场复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落细整改,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具体的安全隐患详情请见附件1。

下一步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实落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通过本次检查,举一反三,加强对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常态化监管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实验室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2.各相关学院要切实肩负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快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各实验室安全工作监督部门要加强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与隐患整改监督工作,有效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

3.根据我校第一届“实验室安全月”相关工作安排,请各单位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安全月的各项活动,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应急处置技能,强化实验安全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安徽农业大学

2022年10月20日

【关闭】

版权所有©安徽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All Rights Reserved皖ICP备05065075号-1皖公网安备110402430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