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4〕11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15号)等文件规定,6月份各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联合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开展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并开展常态化安全夜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单位自查情况
6月份各相关单位自查出实验室安全隐患共20项。已完成整改19项,正在整改的1项隐患为材料与化学学院(详见附件1);9家单位零上报。
二、学校安全督导检查及夜查情况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分别于6月20日和6月27日联合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开展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中西部楼、朝阳楼、生物科技楼以及第十教学楼的科研类实验室,对部分实验室在实验室分级分类复核工作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复查;6月27日晚对动科楼、植物源、材化楼、茶业楼、第二教学楼以及林学楼等楼宇的实验室进行常态化安全夜查。督查及夜查共发现安全隐患47项,主要为部分实验室化学品存储管理和通风橱使用不规范,部分实验室冰箱违规混存食品饮料,部分实验室卫生环境较差等问题(详见附件2)。
三、五月份安全督查夜查整改情况
上月开展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0项,均已完成闭环整改,整改反馈情况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账整改,对可立即解决的安全隐患立行立改,对无法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时处理,学校将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并定期在校园网发布情况通报。
请各相关单位于每月26日前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中完成当月学院实验室自查生成安全自查台账,同时在系统填报上个月实验室安全督导检查及夜查整改台账。
暑期临近,请各实验室做好高温、雷雨天气的安全防护,请广大师生树牢安全意识,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西瓜、奶茶等食品饮料,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携手共建平安校园。
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2024年7月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