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16  阅读次数: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科信厅函〔202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等文件精神,5月份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并进行了实验室安全夜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5月份各单位自查情况

5月份各单位自查出实验室安全隐患共8项。已完成整改5项;正在整改(含待整改)的隐患3项,分别为茶与食品科技学院(1项)和工学院(2项)。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对已整改完成的隐患进行抽查复查,对正在整改的隐患进行督查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落细整改,及时解决安全隐患(详情请见附件1)。

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情况

5月8日和9日,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联合保卫处、校实验室安全督导组以单位自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5月份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对中西部楼、生物科技楼、朝阳楼、茶业楼、动科楼、林学楼、第二教学楼、第十教学楼等楼宇的实验室消防设施配备、用电防火管理规范等进行了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主要为部分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不了解实验室消防设备存放及使用情况,消防设备随意摆放,大部分灭火毯未按要求悬挂;部分实验室观察窗被遮挡;少数实验室电源插座直接放置于地面,大功率仪器设备未配备专用插座,地面电源线横拉踩踏等(相关情况已反馈至各单位)。对于个别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已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

三、实验室安全夜查情况

5月24日,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对第二教学楼、茶业楼、轻纺楼、动科楼、第十教学楼等楼宇的实验室开展夜间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主要为部分实验人员个人防护不到位,实验室内存放食物;部分实验室观察窗被遮挡;个别实验室的气瓶未合理固定等(相关情况已反馈至各单位)。

当下适逢毕业季,同时也是实验室高负荷运转的时期,各单位须提高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管理。实验师生切勿在思想上放松警惕,要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行为规范,勿因赶实验数据而忽视实验室安全。要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进行实验操作,尤其注意夜间实验安全。筑牢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安徽农业大学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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